
法醫臨床鑒定: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鑒定;損傷與疾病關系評定;人身傷殘程度鑒定;勞動能力喪失程度評定;醫療費合理性評定;后期醫療費評定;護理依賴程度評定;誤工、護理、營養時限評定等。
法醫臨床鑒定主要涉及內容
1、傷殘評定。適用范圍:在交通事故、人身損害、工傷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的傷殘等級評定。
2、人體損傷程度鑒定(輕、重傷鑒定)。適用范圍:人體損傷、交通事故造成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。
3、勞動能力鑒定。是指勞動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以及患病后,根據國家鑒定標準,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、手段確定勞動者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。
適用范圍:主要接受企事業單位委托,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受傷人員的傷殘評定。
4、傷病關系評定。是指損傷與本身疾病在造成損傷結果中所占的比例的評定。
適用范圍:交通事故、人身損害。
5、三期評定(誤工、護理、營養)。三期是指誤工期、護理期、營養期的評定。
誤工期是指人體損傷后經過診斷、治療達到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治愈(即臨床癥狀和體征消失)或體征固定所需要的時間。
護理期是指人體損傷后,在醫療或者功能康復期間生活自理困難,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幫助的時間。
營養期是指人體損傷后,需要補充必要的營養物質,以提高治療質量或者加速損傷康復的時間。
適用范圍:交通事故傷殘、人身損害、工傷等,通常建議和傷殘鑒定一起評定。
6、醫療損害司法鑒定。鑒定內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:
(1)醫院醫療行為有無過錯,
(2)醫療過錯行為與不良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,
(3)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,以及醫療損害所致的傷殘等級。
7、護理依賴程度評定。軀體傷殘或精神障礙者需要他人護理所付出工作量的大小,分為完全、大部分和部分護理依賴。
8、后續治療費評定。是指損傷經治療傷情已基本穩定,根據醫療技術、治療原則,對必然要發生的醫療措施進行的評估。
9、醫療費合理性評定。是指對傷后醫療過程中已發生的醫療措施是否符合醫療技術、操作常規、治療原則作出的分析判斷。醫療費合理性評定不使用裁判性語言,不計算具體金額,不
對床位、空調、陪客等產生的費用進行評定。
10、保險理賠(重大疾病、意外傷害)鑒定,對購買重大疾病、意外傷害保險后致殘的人員進行傷殘評定。根據當事人購買不同險種的標準進行評定。
11、骨齡鑒定。也稱法醫學活體年齡推斷。主要接受各地公、檢、法、司等機關的委托,對爭議對象的年齡提出法醫學鑒定意見。該鑒定意見可以成為刑事或民事案件中推斷被鑒定人真
實年齡的重要依據。
12、男子性功能障礙鑒定。運用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和技術,結合法醫臨床檢案的實踐經驗,為男子性功能障礙的法醫學鑒定提供科學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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