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法醫病理鑒定”(forensic pathology identification),俗稱尸體鑒定。參考目前國內的有關規定,法醫病理鑒定,是指運用法醫病理學的理論和技術,通過尸體外表檢查、尸體解剖檢驗、組織切片觀察、毒物分析和書證審查等,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或推斷。其主要內容包括:死亡原因鑒定、死亡方式鑒定、死亡時間推斷、致傷(死)物認定、生前傷與死后傷鑒別等。其主要內容包括:死亡原因鑒定、死亡方式鑒定、死亡時間推斷、致傷(死)物認定、生前傷與死后傷鑒別等。
法醫病理鑒定主要涉及內容
一、確定死亡原因,主要在于確定自然死亡(病死或老死)還是非自然死亡(暴力死亡),在同時存在損傷與疾病時,要分析損傷、疾病與死亡的關系,對于存在幾種致命性損傷,應確定主要死因,以便澄清誰應負主要致死責任。
二、判定致死方式,即判定是他殺、自殺還是意外死亡,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確定死亡原因復雜,常須結合現場勘驗和案情調查進行全面分析,然后作出判斷。
三、推斷死亡時間,是指人死后到尸體檢驗的時間,推定死亡時間有助于偵查范圍的確定,主要根據尸體現象所見和對生物化學變化的檢測,結合當時當地的氣象條件進行綜合判斷。
四、認定致死傷物體,主要是根據損傷的形態、大小、程度及其他性質,如損傷內的附著物來推定的,或對咬痕、扼痕、捆綁痕、注射針孔以及各種工具打擊痕跡等的性質、形成方式和方法來判斷。
五、鑒別生前傷與死后傷,即推斷死者損傷是生前造成的還是死后形成的,以及生前損傷后經過的時間。在鑒定中,還可通過骨骼、牙、毛發的檢驗推定死者的性別、身高、年齡、血型等。
法醫病理適用范圍
1、暴力性死亡尸體 2、各種災害和交通事故死亡的尸體 3、自殺死亡的尸體 4、猝死或死因不明的尸體 5、無名或無合法死亡證明書的尸體 6、獄中死亡的尸體 7、公安、司法機關監護下死亡的尸體 |
8、電流、高溫或低溫引起死亡的尸體 9、非法流產引起死亡的尸體 10、斷離尸體(碎尸) 11、惡劣工作環境引起中毒或疾病引起死亡的尸體 12、涉及醫療糾紛或事故死亡的尸體 13、烈性傳染病死亡的尸體 14、毒品濫用引起死亡的尸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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鑒定時限 死因鑒定:一般為30個工作日,根據復雜程度可延長至60日。 硅藻檢測:15個工作日 病理診斷:30個工作日
注:鑒定開始以委托檢驗鑒定當日起算。工作日指除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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